回到反派灭世前[末世](重生)_分卷(38)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分卷(38) (第2/3页)

船桨拍开了。

    ??等到距离海岛三公里半,几人弃船,陆续下海,潜水摸向海岛。

    ??**

    ??海岛。

    ??岛上一共有十七间民宿,一间大酒店,以及位于地势最高处的七栋别墅。

    ??那三十个暴徒,就住在别墅里。

    ??病毒爆发后,他们骗来了两艘货船,其中一艘船上载有大量的食物罐头,足够几百人吃上半年之久,另一艘上则是全是石油。

    ??食物,能源,包括武器他们全都有了,于是滋生出了对权利的欲望。

    ??社会秩序已经崩坏,不会再有法律来束缚他们,这就是恶人为所欲为的时代。

    ??现在岛上的两百多个人,被这些暴徒分成了三批,老弱病残住最危险的沿海民宿,没有电力供应,食物提供也全看这些暴徒心情,他们要么饿肚子,要么吃飞上来的齿鱼或者林木里的鸟兽虫子。

    ??强壮一些的男性则被他们强迫着去开垦田地,修建一些暴徒们自认为会有用的工事,另一些漂亮的年轻美女美男,则被收拢在别墅区,成了这些暴徒们取乐的工具。

    ??别墅区院子,放着几排集装箱,这是那些年轻美人们居住的地方,暴徒们的规矩是,只有听话懂事表现好,才能进别墅里睡床。

    ??不听话,就只能住集装箱。

    ??入夜是暴徒们兴致最高涨的时候。

    ??他们今晚决定来一个不一样的狂欢,只是单方面的□□这些美人,已经不足够满足他们旺盛的欲/望了。

    ??他们打算从年轻美人里挑出最听不话的五个女人,让他们进入酒店,然后再放了几十个年轻男人进去,命令那些男人对他们进行狩猎。

    ??狩猎过程,方式不限,只要狩猎成功,就可以对猎物做任何他们想做的事情,但如果消极对待,或者故意放水,就会被暴徒剁碎了拿去喂鱼。

    ??而这些暴徒会混在狩猎队伍里,方便他们实时观看现场直播,或者随时参与。

    ??现在,就是挑人的时候。

    ??暴徒的首领是个黝黑而强壮的中年男人,名叫光哥,据说是从隔壁国家偷渡过来的,曾经在国外当过雇佣兵,平时喜爱嚼食槟榔,因此满口恶心的黑牙。

    ??他不爱穿上衣,因为衣服会遮挡住他结实的肌肉和腰间的武器,这些东西要露出来,才能第一时间告诉岛上那些弱鸡,你们是没办法反抗的。

    ??光哥让他的手下去把集装箱的人都弄出来,然后让他们挨个跪好,而他自己则像是皇帝一样,在一排排俊男美女间巡视。

    ??跪着的人纷纷低着头,忍辱摆出顺从的样子。

    ??光哥转了两圈,突然拉出一个高挑女人。

    ??那女人一边用力挣扎,一边愤怒地问候光哥全家。

    ??光哥并不生气,他哈哈哈大笑着,三两下撕开女人的衣服,中途女人反抗剧烈,光哥扬手便给了她几耳光,将人扇得半晕。

    ??随后他将那个扒光了的女人扔在人群中间,宣布她将是今晚第一个参与狩猎游戏的女人。

    ??光哥两手扶着皮带,展示自己的肌肉与武器。

    ??你们都要记住了,在这个岛上,老子就是你们的王,从今往后,你们要是敢不听话。他说着,一脚踩在女人脸上,下场只会比她更惨!

    ??**

    ??海面,水下。

    ??简星一行人穿着统一的黑色潜水服,在漆黑的水底快速游进,为了防止被发现,他们只在手腕上开了一个微弱的小灯,用来给队友指明自己的方位。

    ??游在最前面的是何今宵,他负责带路。

    ??光线漆黑,他们几乎看不到什么东西,那些鱼游到眼前了,几人才能勉强看到它们的轮廓,全都长得奇形怪状,像两个头两条尾巴之类的,简直成了基操。

    ??一路上他们碰到不少齿鱼,这些鱼会攻击海面和海上的东西,反而对海下移动的物体没什么反应,大概是以为他们也是某种鱼类。

    ??他们没碰到那只大章鱼,成功上岸了。

    ??爬上礁石,几人迅速把氧气瓶脚蹼等物品取下来,打开背包,将装备佩戴完毕,然后摸黑沿着怪石嶙峋的山崖,往山上爬。

    ??根据卫星地图显示,从这片悬崖上爬上去,就是位于海岛顶部的别墅区,也是那些暴徒聚居的地方。

    ??几个人爬得都很轻松,除了体虚气弱的裴宿,他基本上是靠着何今宵和唐秋两个人,轮流给提上去的。

    ??攀爬悬崖期间万夏并没有解开对意识力的屏蔽,因为悬崖伫立在海边,齿鱼能跳上来袭击人。

    ??直到所有人都翻上了山崖,躲在不会被齿鱼飞扑到的位置,万夏才收回能力。

    ??简星立马放出意识力,然后,他看到了海岛酒店里正在发生的捕猎秀。

    ??五个年轻漂亮的女孩,正被一群男人,围堵在酒店的各个角落,经历着用文字远远无法描述的噩梦遭遇。

    ??简星瞬间握紧了枪,他一把将还在喘气的裴宿拽起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